业务咨询热线:(010)59420715  18210861398 首 页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内资企业代办注册公司 工商注册执照代办 税务审报税务代办 专项审批代办 注册公司流程 联系我们  
 
公 司 简 介 
内资注册代理
工商注册代理
内资企业
中外合资
海外公司
行政审批
办事指南
税务申报代理
税务申报
会计服务
财务服务
各税详解
专项审批代理
热点审批
前置审批
后置审批
注册资料下载
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增补执照
年检资料
其他资料
收 费 标 准
联 系 我 们
           位置: 北京注册公司代理 >> 税务申报 >> 税务申报 >> 正文

税务停(复)业登记


申请税务(停)复业登记

税务停(复)业登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需暂时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税务登记。
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停业税务登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需暂时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税务登记。
如何办理停业税务登记:

(一)持工商部门开具的停业许可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停业许可证明文件到主管税务所领取、填写《停业申请审批表》,并携带应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税务所核准;
(二)持税务所核准的《停业申请审批表》到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办理停业手续,税务机关核准后,作停业处理,同时封存税务登记证件,开具《核准停业通知书》;
(三)停业期满,应及时恢复营业。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准后,方可延期。对未按期复业的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转作非正常户。
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复业税务登记:

停业期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到核准其停业的税务机关办理复业税务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复业税务登记手续:

(三) 纳税人停业期满,持《核准停业通知书》及复业申请报告,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业;
(四)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向纳税人发放《复业单证领取表》;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复业单证领取表》;
(六)税务登记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复业手续,发还税务登记证件;
(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持税务登记证和《复业单证领取表》到主管税务所报到,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承办单位:

北京市地方税务管理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电  话:010-59420715
 手  机:18210861398

内资企业注册

文档 资料 高级


Copyright (C) 2008-2014 RbZhuC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宏途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9420715  18600597666  18210861398  QQ咨询:1756328705
ICP备案: 京ICP备13028592号   设计制作:紫禁风云